查看原文
其他

辩证法、资本论和科学性

彷徨之域的路觉 Kritik人文社 2021-11-25


编辑/龙之川叶藏


排版/路觉


作者/路觉




正文



一、何谓“辩证法”(dialectics)?



谈及辩证法(dialectics),用“有限”(endlich/finite)和“无限”(unendlich/infinite)的关系去论述,是非常清晰的:

原初或者说知性意义的无限,将其规定为一种“毫无限制”的东西,即超越了一切规定的、无条件的规定性。然而,因为“毫无限制”这种规定性,无限却丧失了这种超越一切规定的规定性,沦为与有限相对立。这就是坏无限。其实质上乃是一种否定了有限的无限(另一种有限而矣)。而在坏无限沉沦之后,有限作为与坏无限对立,反而是另一种意义的无限。有限与坏无限之间的质的界限,则是假无限(schlechte Unendlichkeit)承担着。而无限需要真正恢复自身的地位,则必须超越这种“毫无限制”的规定。

根据黑格尔的整理,这种超越必须否定这种规定性,同时也否定自身,因而是否定之否定,即绝对的否定。而否定之否定因为这种构建无限自身的方式,成为了无限的内在之有。成为内在之有的一种过程,呈现出一种目的性,即自为之有。这种自为性,构成了无限的真正的内容,即超越了有限、同时超越了自身,因而导致了无限成为了自己规定自己规定性的东西,一种真正意义的自为。所以,这就是真无限(wahrhafte Unendlichkeit)。它同时包括了有限,将有限作为了自身的一部分规定性。

以上内容仅仅是一个简写的版本,详细的论证过程欢迎阅读本文——

对《大逻辑》的无限与有限关系的思考

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一种逻辑诠释。可以发现,辩证法的实质,无非就是通过揭示概念自身有限性的自相矛盾,使内在于有限性之中的规定性超越概念自身,从而成为无限性,即成为理念的绝对性,也就是绝对理念。

因为这就是一种观念性,或者说是一种抽象性所造成的概念规定性的定义,这个概念规定性同现实本身相互冲突,即产生不一致性。所以,概念的自相矛盾就是一种既是A又不是A。因为这种抽象是来自现实本身,但又不是一种完全地忠于现实(思维将现实抽象为概念,这二者存在差异的原因也无需多言了。在哲学史上为这种差异所著的注解比比皆是)。所以,正是这种思维与现实的差异造成了不一致性。而这种不一致性,在概念的逻辑推演过程之中,就造成为一种自相的矛盾性。在这个矛盾之中,既有肯定这个概念的内容,也有否定这个概念的内容。所以,二者会相互冲突。

所以辩证法的奥秘就非常清楚了。作为概念本身,倘若思维进行概念的抽象,得到的则是概念自身的规定;而这个概念自身,同现实本身不相符合,于是这个概念自身则作为否定性而进行纠正、还原。这样的一种概念规定性的自我调整,就构成了概念的自我运动。——概念的普遍物特殊化为特殊物的过程。这个所谓的概念运动,无非就是概念自身内容的深化和充实。而这样的一种发展,自然是建立在一种实体之上的,或者是自然的,或者是社会的,或者是知识自身的构建,或者是这些构建自身的构建。

而对《大逻辑》来说,这样的一种构建在事实上,恰恰就是要使理想性的概念内容和现实的内容一致,而这样的逻辑一致性的运动,则是黑格尔所认为的:理想和现实的和解。——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;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(Was vernünftig ist, das ist wirklich; und was wirklich ist, das ist vernünftig.)

所以,这个所谓的矛盾,产生的根源还是一种“观念性”的设定。它是一种思维的理想。如果没有这种观念性,是不会产生概念的自相矛盾的。所以矛盾的根源,还是概念,也就是一种观念性。换而言之,是思维与现实。因而辩证法是一种概念的逻辑。换而言之,黑格尔的哲学方法就是一种“认识论”,或者“知识论”的一种方法。一种认识是完全的“知识”的方法。

但是,这并非一种万能的逻辑。这只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方法而矣。它如同一种写作方法,真正令它自身丰富起来的乃是写作对象即作文的内容。抽离掉了作文的内容,这种写作方法纯粹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抽象东西。

至于黑格尔之所以一再提起辩证法的原因,根本上乃是《大逻辑》本身的逻辑体系所要求的。因为黑格尔主要是用辩证法对比形式逻辑和康德的先验逻辑(康德的先验逻辑,即正反合,是近代哲学的辩证法的最初形态),在这种对比的意义之上,辩证法当然是有它的存在价值或意义的。但是,如果失去了这种逻辑的对比对比,那么它又成为一种抽象逻辑的牺牲品了。

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基本内容上是完全一致的,二人都是通过批判以“有限性”(endlichkeit)为核心的近代哲学,企图创建一种完全不同于这种哲学传统的新哲学,即“无限性”(wahrhafte Unendlichkeit)。观念论的观念性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核心,某种意义上是哲学方法(黑格尔的这种观念论方法,即反思逻辑)。观念作为抽象而来的东西,当然不能与抽象的对象物等同,就譬如康德划分的“物自体”(Ding an sich,things in themselves)和“现象”(Erscheinnung,appearance),就是这种意义上的。有限物作为知识是经验的,而无限物作为知识则是彻底的理性的。——这种无限性如何建立,才是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根本分歧所在。


二、辩证法与《资本论》



在这里,我以辩证法的逻辑论述资本逻辑,以一种新的角度来诠释和看待《资本论》的“商品”章节诸范畴。但这仅仅是一种哲学化的理解,而《资本论》本身首先是作为经济学。


前面已经论述过,辩证法作为一种抽象的逻辑,旨在通过从概念本身的规定性出发,即从概念内在的规定之中,引申出一种自我的矛盾。这种矛盾源自于知性的固有本性。它所讲究的乃是,作为概念本身的规定从自身当中分裂出去,作为镜像。而这种规定仍然存在,只是与它分裂的镜像对立。这种分裂的矛盾作为一种否定性,使得概念在否定的矛盾当中实现自我超越。即从普遍形式之中分裂出特殊形式,而特殊形式本身又使得普遍形式更加具体,成为一种新的普遍形式或扬弃为新的范畴。


譬如,名字只是一种符号而非概念。因为概念是具有内在关系的,换而言之是具有强烈的指向性的。而符号,或者说名字,仅仅是名字,它如此单一、如此纯粹。这里,名字和作为实体的真正的人之间,就是一种分裂性的矛盾了。


而在《资本论》里面,经过现实存在而抽象化了的具体范畴:


(1)劳动产品是被工人所生产出来的,但它不具有价值,或者说价值只是潜在的,即,它既是价值又不是价值(这个矛盾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的矛盾,因为,这里生产价值的个别劳动,必须过渡为社会劳动才能成为真正的价值)。价值本身的矛盾,使得它具有一种分裂性,即对自身的矛盾和否定性。这种矛盾得以扬弃必须经过商品交换而实现。在商品交换这个中介性的过程当中,商品价值实现出来,即从潜在性现实化出来。因此,价值重新在交换过程的矛盾之中得以规定,成为真正的价值。这里,价值就是普遍形式,交换就是特殊形式。


(2)商品交换实现的矛盾自我超越,使得价值本身的规定性更加丰富。而价值作为一种观念性的现实性,即潜在的现实性,必须具体一种物质实体的载体,也就是使用价值(尽管在前资本主义社会,使用价值才是真正重要的,但对于资本主义而言,交换价值反而是至高无上的存在,化身为商品拜物教这一至上的意识形态,使用价值只是这一崇高客体的附庸物)。价值与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统一体,即商品本身的规定(价值本身的规定则是劳动时间量,换而言之,它的矛盾是个别劳动时间如何过渡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)。商品本身必须交换,这就是商品的矛盾,而这种交换的矛盾是从价值那里的矛盾扬弃而来的、更为具体的矛盾,即商品以何种具体的方式成功将自身交换出去。价值和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形态的统一,这种矛盾规定了价值形式,即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。这二者就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延伸。因为后者是确定了的价值的使用价值之物,前者只是没有定量的纯粹价值量。而在这种价值形式之中,经过了历史的发展,诞生出货币形式。当然,实际上,资本主义本身的价值形式,就是发达的货币形式。这里,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即商品本身的交换,即相对价值形式,作为普遍形式,而交换过程的固定物,即等价形式,则作为特殊形式。


(3)价值形式本身,从纯粹的物与物交换(随意搭配的羊与牛的交换)到固定的物的交换(以牛为固定交换单位进行交换),最后到确定的一般等价物的交换,即黄金白银。这种矛盾,是一种为了促使交换更加简便、迅速即有效的矛盾。在这种交换过程当中,价值形式因为这种矛盾而被重新规定,形成一种固定的一般等价物,即货币形式。这里,包含商品之间交换的价值形式作为普遍形式(这里,价值形式已经包含了上一个范畴的两个形式了,也就是商品和交换),货币形式作为特殊形式。这是从商品和交换的范畴之中扬弃了的新的范畴,即更加深化的商品和交换的范畴。


(4)在最发达的价值形式即货币形式那里,货币实际上是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商品而进入流通过程,其他商品则是普遍形式的商品。但是,普遍的形式要得以实现自我,必须借助特殊形式的中介效果。货币作为一种商品,自然也具有价值,但是它并不具有固体性质的价值,即使用价值对其价值本身并不存在实际上的约束力。因此,货币可以肆意流通。此时,货币所有者将货币投入到消费领域,即购买劳动力。那么,货币本身在交换过程即流通领域当中,与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进行交换,从而为货币所有者获取新的商品。这里,作为特殊形式的商品的货币,作为普遍形式(货币形式本身已经吸收了一般的商品的内容),而劳动力则是特殊形式。


(5)在货币与劳动力实现交换之后,货币本身与一般的商品的外在关系则已经扬弃了。具有劳动力的劳动者与货币所有者签订契约,货币所有者将其自身的一部分货币让渡给劳动者,而劳动者则将自己生产的产品让渡给货币所有者。这合乎等价交换原则。是,货币所有者在这种交换之中具有一种经济权力,可以控制劳动者的劳动时间,为此进行延长,从而产出更多的产品。这种权力自然是源自于契约的假象,而这种假象则是根源自货币所有者手中的货币。但是,当货币所有者延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的时候,这时候等价交换原则已经崩坏,劳动者拿着不等价的货币而将更多的产品无偿交给货币所有者。此时,货币所有者的身份已经改变,成为了资本家;而其手中的货币不再是纯粹用于流通的货币,而是成为了资本。这种变化在于货币所有者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。换而言之,当劳动力这种在生产领域作为决定性作用的因素,被货币所有者即资本家无偿占有剩余劳动的时候,二者的关系即可也变质。当然,作为特殊形式的劳动力因为货币这种普遍形式的改变,二者在矛盾之中分裂出更深化的普遍形式或范畴,也就是资本。


(6)这时候,《资本论》体系里面的三个最重要的范畴终于被辩证法的矛盾给推演出来了,分别是,商品、货币、资本,这三者实质上都是作为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存在,但是其重点却都在于价值。这是由资本主义本性所规定的。或者说,这些不同的范畴或结构终于构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,即资本主义。而资本主义又反过来通过这些范畴而不断地发展自我。这三种范畴以及一系列社会关系的产生,都源自于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之间的分离,即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。生产的社会化作为普遍形式,产生了价值即产品;而又因为私有制的缘故,必须要求价值投入到商品交换的过程当中,以实现自我。本质上,就是个别劳动过渡为社会劳动,商品价值在量的规定上,才能真正地成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。因此,这种生产关系,或者说作为一种矛盾,就是整个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里面的“以太”或本质,否定地规定了其他的生产关系。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都是由于这个本源性的矛盾,从而产生出一系列的生产关系和形式,演化成资本主义独有的经济基础。


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知道,辩证法是如何实现矛盾的自我超越的。至于这些范畴的简单化的产生过程,我再复述一遍:


  • ①价值(普遍形式)因为自我矛盾而分裂出交换(特殊形式),价值因此通过交换而成为了商品;


  • ②商品本身的矛盾即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,规定了价值形式的表现,价值形式作为一种要将商品交换出去的形式,首先为相对价值形式,因而从这里规定了等价形式,即相对价值形式(普遍形式)和等价形式(特殊形式);


  • ③价值形式(普遍形式)的矛盾也就是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,产生了货币形式(特殊形式),货币形式本身就是价值形式作为等价形式的特殊的表现;


  • ④在价值形式将自身规定、现实化之后,货币(普遍形式)与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(特殊形式)进行等价交换,即实际上对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,形成了资本这一新的普遍形式。每一种普遍形式都衍生、分裂出自身的镜像,即特殊形式,而这二者实际上就是作为一个更高形式的整体的环节,即消融于更普遍的具体的概念规定性之中。


因此,线索是:价值/交换→相对价值形式/等价形式→价值形式/货币形式→货币/劳动力→资本。


《资本论》与其他的经济学著作的研究方法的区别在于:后者遵循经验主义式的实证方法,即将具体的经验现象作为起点,通过各式的统计分析与模型假设,以探究经济现象背后的抽象本质;前者即《资本论》的论证方式恰好相反,它从相对抽象的、缺乏具体规定的作为最表面现象的“商品”开始,主要地依据黑格尔式的思辨方法,证明商品、货币、资本之间存在的必然的规定性。这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,即从本质性矛盾的出发的过程,因而通过对概念本身规定性的内在矛盾进行扬弃式处理,以不断设置新的范畴,抵达丰富的具体表象。这最终的表现,在《资本论》的第三卷,就是马克思尚未补充完整的“阶级”。


正是这种被后人称为“上升法”的方法,也就是矛盾的辩证法,建立起了《资本论》与《逻辑学》之间的内在关联。倘若撇开马克思和黑格尔二者的哲学立场,这之间的逻辑几近一致。


三、辩证法是否具备的科学性(Scientificalness)?



如上所述,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。同样,它的抽象性也一览无遗。黑格尔重启辩证法的原因无非是为了批判康德,批判他的先验逻辑。因此,对于探究这种抽象方法的朋友,我认为无需过多沉迷于这种抽象的逻辑游戏。——放弃你的抽象!


至于对康德哲学的最终批判,则是用《大逻辑》的反思逻辑完成了最终的反击。后来的学者也多有将这种逻辑称之为黑格尔的杀手锏,同样,这也是黑格尔对马克思的逻辑影响最大的一部分。但也是后话,此处按下不表。

既然如此,作为抽象的哲学方法的辩证法,它当然不需要满足所谓的“科学性”。因为科学作为一门将感性经验置于前提的学科,与哲学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范畴(尽管二者是有很多暧昧的地方和不明朗的界限)。而且,感性的经验现象不是哲学对真理追求的最终尺度。

当然,倘若将“科学”=“正确”,那么当我没说。这篇文章(尽管某些细节存在错误,但是基本上还是符合的)则可以应付这种前提下得出的问题——

论科学主义

那么问题也回答完毕了。若有谬误,欢迎指正。



完结



相关阅读:


以《资本论》第一章“商品”范畴代替《大逻辑》


从黑格尔“映象”之“虚无”转变为“自身”论本质(自己、自身、本身)统一性的逻辑


《资本论》里面的两条方法论线索





视频 小程序 ,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,轻点两下取消在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